维多利亚老品牌vic_最新网站_app登录

企业减免社保费是否影响职工权益?如何落实?人社部回应

发布时间:2020-03-07

近日,国家已经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支持政策,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此次阶段性 减免企业社保缴费会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养老权益? 6日,人社部对此进行了回应。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指出,企业是扩大就业的主体,就业是社保之源。企业健康发展、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 基金才有稳定可靠的来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支持政策一出台,受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一些企业家评价“听到了最想听到的解决方案”。

 聂明隽表示,文件下发后,我们建立了日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督促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让中央的决策在最短时间转化为企业福利。截至6日上午,有29个省已经出台了减免政策文件,其他省份文件已报省政府待批。从各地出台的文件看,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限执行免、减、缓政策,最大程度缓解企业困难,相信企业很快就能切身感受到政策效果。

 同时,聂明隽强调,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包括养老权益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个人权益不能因此受影响,这是制定政策的基本前提。我国社会保险遵循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的原则,个人缴费直接关系个人权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减免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因此文件特别明确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人社部门将如何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指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印发后,为了确保政策尽快落实、落地、落细,我们迅速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是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体现了针对性、操作性。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期限。要求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各地不得延后,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也明确参保单位在缓缴期内,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所对应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仍然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举个例子来说,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申请将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延迟到8月份再缴,那么,该企业在补缴时,因为是补缴的3月份社会保险费,所以仍然享受减免政策。

 二是明确政政策的适用对象。进一步明确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参保单位所适用的减免政策,特别要说明的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明确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处理。对于已征收2月份社保费的地区,要尽快准确核定减免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中小微企业,各地可按程序批量选择退费,参保单位不用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会充分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既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申请退回。

 四是明确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这样,就把缓缴政策和减免政策进行了很好的衔接。

 五是明确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执行到2021年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我们既要把减免政策尽快执行到位,也要多措并举,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贾怀斌说。(中新经纬APP)

上一篇:对抗疫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实施职称倾斜
下一篇:@事业单位人员和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这些你要知道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