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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是确保学生资助规范的根本

发布时间:2018-11-16

谈到“法制”,大家可能会联想到“法治”,想到新时代治国方略之一是“法治”。“法制”与“法治”,虽然仅一字之差,却是两个有密切联系的不同概念。法制作为法律制度的简称,要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则包括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全过程,是一个相互配合全面治理的系统工程,要解决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

过去短短十年间,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规模和经费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资助内涵不断丰富、资助管理更加规范,实现了对发达国家几十年乃至百余年发展历程的超越。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从我国学生资助的特点和法律制度的内涵看,我国学生资助法制化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国学生资助依据主要由国务院及所属部门规章、经验、案例、通知和地方实施细则构成,距条例及上位法还有相当的提升空间,学生资助法制化建设还任重道远。法制是否完善,是否“化”为一体,规定得好坏,关系到法治能否真正实现,而治理是否实现,也关系到法制是否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

当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就学生资助进行专门立法,法律保障成为资助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如美国《全国学校午餐法》、英国《教育(学生资助)条例》、加拿大《学生资助法》《学生资助实施条例》等。仅从高等教育层面看,美国已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如1787年美国宪法西北政府法令将学生经济援助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1918年颁布恢复、重建教育资助体系的法令;1958年,随《国防教育法》的颁布,国会启动了“国防学生贷款计划”,设立了“国防贷学金”和“国防奖学金”;2009年众议院通过了《学生资助和财政责任法案》,进一步增加了佩尔助学金的投入等。相比而言,我国学生资助法制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建立一套完整的资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资助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求“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按照党中央和习总书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资助、实现学生资助法制化非常必要。首先,是学生资助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制定学生资助法规,推进依法资助,是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第二,是推进学生资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项目多,涉及资金多,涉及部门多,出台法理上高于部门规章的学生资助法规,从法制层面规范各级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确保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学生合理受助权益。第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规范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证资助政策执行的力度,有利于保障资助工作人员的权益。

当前,学生资助法制化建设在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引领下,已具备良好基础:从政策层面上看,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相对稳定。2007年以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民办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三个全覆盖”,政策体系中的各资助项目基本稳定;从实践层面上看,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不少成功、成熟、可持续的经验。如深圳市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学生资助制度”纳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从实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高度确立学生资助目标,对促进深圳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依托本省标准化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学生资助行业标准化”研究,探索、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链式结构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标可查;从认识层面上看,资助战线、教育领域乃至社会,都认识到了学生资助法制化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资助系统应该持续抓好“六规范”,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法制化建设。各地、各高校应该围绕依法资助多做课题研究,多做试点推动,多做宣传呼吁。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学生资助就有“法”可依,我们的工作就更有“说法”啦!

来源:中国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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